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一般采取什么方式
认定主体确认为商标行政主管机关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组织不得认定或采取其他变相方式认定驰名商标法律依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第五条 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应当对案件是否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情形进行审查一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法律分析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为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人民法院保护范围如下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
国内 驰名商标认定 目前只有两种方式 一通过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即行政认定方式 我国商标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商标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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