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
1、法律分析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如下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
2、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3、法律分析1申请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3人。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第三条 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
5、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执行前保全时间是在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依法保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执行实践制定法律依据最高。
7、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这里的查封和扣押,即是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
8、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
9、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
10、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11、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
12、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
13、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根据上述规定,财产保全的裁定时间是48小时,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是15天对于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
14、证据保全的法律条款如下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15、法律分析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法 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