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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事诉讼法,德国民事诉讼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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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62年德国集zhōngdāng学界的所有精英人物,花了15年的时间,制定了在世界mín事诉sòng发展史上也可以称为里程碑的近代mín事诉sòngdiǎn德国mín事诉sòng现在被视为历史的旧德国mín事诉sòng与19年后诞生的德国míndiǎn共同使罗马精神得;律依据zhōng华人mín共和国mín事诉sòng 第六十四条 dāng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dāng事人及其诉sòng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mín院认为审理案件需yào的证据。

2、德国mín事诉sòng第253条第2款第2项规定, 诉状zhōng必须对“所提出的请求权”的理由作出说明这里的请求权便是在上述意义上使 用的至于关于诉sòng在实体上是否成立,在所不问第194条第1款将请求权定义为 “yào求他人为或不为;国际私的渊源可以表现国内立国内pàn例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国际私的渊源是指用以表现国际私规范的各种具体形式,除了国内成文pàn例这两个主yào渊源外,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也可能成为国际私的渊源此外,一般理;院决定同意申请人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退出本案的审理或诉sòng院决定驳回回避申请而dāng事人申请复议的,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审pàn或诉sòngzhōng华人mín共和国mín事诉sòng第四十四条 审pàn人员有。

3、律分析从学理上来说,违约责任一般被认为是”严格责任“即只yào构成违约即承担责任,不需yào存在过错dàn德国在违约责任一般的构成yàozhōngyào求考虑zhài务人过错,英美yào求进行”合同解释“根据míndiǎn第五百七十七条关于;1凡主张权利或律关系存在的dāng事人,只需对产生该权利或律关系的律事实负证责任,不必对不存在阻碍权利或律关系发生的事实负证责任,存在阻碍权利或者律关系发生的事实的证责任由对方dāng事人负担2凡主张;辩论主义虽历经百年洗dàn并未动摇其在德国日本等大陆系国家mín事诉sòngzhōng基本原的地位,因为辩论主义是治国家官保持zhōng立性的有效工具32辩论主义所强调的dāng事人对诉sòngliào的收集负有最终责任的核心理念顺应了mín事诉sòng的本。

4、证明责任最初是德国mín事诉sòng的术语,后经日本传入zhōng国其基本含义是,在mín事诉sòngzhōng,应dāngdāng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并予以证明,若诉sòng终结时根据全案证据仍不能pàndāng事人主张的事实真伪,由该dāng事人承担不利的;诉sòng和解制度是德国一项重yàosòng制度1877年mín事诉sòngdiǎn规定了诉前的任意和解,1924年改为强制和解现行德国mín事诉sòng第279条规定,不管诉sòng到何程度,院应该注意使诉sòng或者各个争点得到和解解决在诉sòngzhōng劝告和解成为德;1880年日本颁行了保阿索那特主持编纂的参照国刑diǎn制定的刑diǎn“旧刑”,1908年又开始实施借鉴德国刑的新刑diǎn1890年颁布的刑事诉sòngmín事诉sòng同样有德国的浓厚hén迹在步入èr十世纪之时;德国mín事诉sòngdiǎn第293条规定,德国院依职权确定外国的内容,dàn也有权yàodāng事人双方提供有关外国的证据,如果负责提供有关外国证据的一方提不出证据,以证据不足驳回诉sòng请求或抗辩五对外国适用;辩论主义的概念由德国学者肯纳于1801 年首创7肯纳崇尚自然的基本原理,认为即便在mín事诉sòngzhōng,私仍有适用的空间“作为一般原,一切均依赖于dāng事人提出或dāng事人的辩论,因此,可以称作辩论主义”8dāng然;最高人mín院关于mín事诉sòng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五条mín事诉sòng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mín院认为审理案件需yào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权益的事实èr涉及依职权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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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证责任的实质在于结果责任,结果责任事关dāng事人诉sòng的成败因而如何科学公正公平地分配证责任,即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就显得至关紧yào律依据zhōng华人mín共和国mín事诉sòng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sòng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这一理论主yào来自大陆系的理, 在德国zhōng, 体现其“对抗式辩论”性质的理称为“dāng事者主导原”verhandlungsm ax im e, 或者verhandlungsgrundsatz , 直译就是“辩论”在英美系的mín事诉sòngzhōng虽没有这;dàn德国mín事诉sòng第688条及随后条款所规定的不通过庭审查而能够得到被执行的pàn决的即决程序即督促程序规定,院须审查该申请是否符合即决程序的条件,而且只在非常有限的程度上审查实质问题权利yào求必须非常清楚,以区别于其他权利yào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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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德国民事诉讼法